山东平度供电公司被监督后向平台"恶意投诉"却不解决问题

2026-07-04 18:34:43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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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7月1日下午,距离我在6月30日发布《山东青岛平度供电公司凭"一纸文书"逼停民企底气何来?》一文不到24小时,平度供电公司向平台发起针对青岛启航轮胎有限公司委派我为代表人的所谓商誉侵权投诉。7月2日下午17时许,协助我发布网文的湖南长沙罗修云老师收到平台发来的"账号被投诉侵权确认"通知。

      目前文章上文已被不明真相的平台下架,其他相关网文我司已主动让罗修云老师删除。平台审核机制往往“先入为主”,一旦判定侵权,账号将留下难以消除的“污点”。为保护账号,我们只好让罗老师选择在平台正式裁决前主动删除网文。但撤稿不代表认错——平度供电公司面对舆论指出的"7000万投资转嫁""单方撕毁供电方案""违法违规追溯历史费用"等核心问题,一言不答、一事不改,转身就去投诉曝光者。这种"不解决问题、只解决提出问题的人"的做派,比前任庄立生的粗暴转嫁更令人心寒。

      那篇文章在短短一天内收获200多条评论,舆论一边倒地支持启航轮胎依法维权。从事实到法理,从政策到依据,网文内容都站得住脚。也正因站得住脚,才值得在更有影响力的平台上重新发布。因此,我将文章交予北京专业媒体人核实后重发,务求真相不被一纸投诉掩埋。

      一、一份官方答复,为何成了民营企业的"催命符"?

      我是青岛启航轮胎有限公司的项目委派人卢先生。我们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于2026年4月开始办理高压用电申请,申请容量40000KVA,年用电量预计超6000万度。然而在报装最后一步,被平度供电公司前任经理庄立生逼到了墙角——他先通知我们承担红线外7000万元的110KV线路投资,被我们依法拒绝后,又单方面撕毁原方案,强行降至10千伏供电。

      该地块长期由启航轮胎实际使用、建设厂房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用地使用事实存续多年,并且该地块已于2019年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用地权属合法合规,申请用电理所当然,无任何权属争议及违规用地情形。

       二、三大违规操作,法理上无一站得住脚

      第一刀:7000万投资转嫁——公然违反国家明文规定。

       根据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明确规定: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发改体改〔2023〕1054号第16条进一步明确: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外,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气供电企业的投资界面免费延伸至企业建筑区划红线。庄立生要求我方出资7000万元修建红线外110KV线路,是典型的将法定义务转嫁给民营主体,涉嫌违反《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打个最直白的比方:我花4万块钱买了一辆二手车,你让我再交10万块钱的车辆购置税——天底下有这个道理吗? 我们作为用电方,正常缴纳电费、承担红线内自有设施建设费用完全合理合法;但红线外的城市公共电网,本就是供电企业应当投资建设、维护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凭什么让用电人出钱?

      第二刀:单方降级供电——背离契约精神与行政诚信。

      供电方案一经确认即具约束力,平度供电公司单方面将110千伏方案强行降至10千伏,背离《供电营业规则》第八条与《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10千伏显然不是40000KVA大负荷工业用户的合理选项,单方撕毁是行政失信。

      打个更形象的比方:我去北京办事,充其量买一张去北京的高铁票就够了,你非要我掏钱修一条从青岛到北京的铁路——这个要求是不是太过分了? 供电公司不老老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反倒把公共电网的建设成本一股脑甩给企业,这是哪家的规矩?

      第三刀:追溯历史土地配套费——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我方土地2019年已合法办结全部权属手续,而将供电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相关政策——青政办发〔2020〕14号及平度市配套费征收文件——是2020年之后才开始施行的。拿2020年、2021年的文件追2019年的费用,属于适用法律严重错误。

      法理基本原则是法不溯及既往,新规只能约束政策出台之后新取得土地、新立项的项目,不能反过来追溯征收早年已经办结确权的存量土地。

      三、国家及山东省最新政策,为本案划定绝对红线

      1、国办函〔2020〕129号:供电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不得由用户承担红线外任何费用。

      2、发改体改〔2023〕1054号:供电企业投资界面免费延伸至企业建筑区划红线。

      3、鲁发改能源〔2025〕915号:要求全面延伸电网投资界面,杜绝一切变相增加用户负担的行为。

      平度供电公司的做法,与上述国家及省级政策方向完全背道而驰。

      四、一份"冒名"的答复书——谁给你们的权力?

      供电公司给我司的回函,开头赫然标注 "12398能源监管诉求答复告知书" ,落款加盖的却是青岛供电公司的公章。

      请问:你们是被投诉人,凭什么代替国家能源监管机构给自己答复? 你们与能源监管部门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一个被监管的企业,一边被投诉,一边冒充监管者给自己出具"官方答复",这是典型的程序违法、主体混淆、越俎代庖!

      你们这是既当被投诉人,又当裁决者,一家企业同时扮演了被投诉人、政策解释者、监管答复者三重角色,这跟一个被告在法庭上一边被起诉、一边冒充法官给自己写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你们有什么资格代表国家能源监管机构答复?谁给你们的权力?

       更荒唐的是,平度供电公司还在回函中"代表"自规局解释配套费征收政策——你们一家企业,凭什么同时替自规局和能源监管局两家政府部门做主? 一家供电企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解释土地政策又冒充监管答复,权力边界在哪里?法治底线在哪里?

       五、上级不该护犊子——青岛供电公司为何助纣为虐?

       这件事最令人寒心的,不仅是平度供电公司目无法纪,更是青岛供电公司作为上级单位的极力袒护。

      平度供电公司出具的那份冒用12398名义的答复书,落款加盖的正是青岛供电公司的公章——这说明什么?说明青岛供电公司不仅知情,而且是主动参与、背书支持!

      作为上级公司,面对下级单位的违规操作,本应果断纠正、依法整改。但青岛供电公司不仅没有纠正,反而利用自己的公章为下级单位的违规行为披上合法外衣,甚至不惜借用能源监管的权威打压民营企业。

      一个母亲包庇犯错的孩子,是溺爱;一个上级纵容违规的下级,是失职。青岛供电公司拿着监管机构的牌子替自己盖章背书,这不是护犊子是什么?这不是助纣为虐是什么?

      我们希望青岛供电公司的领导想清楚:一个连基本法律底线都不守的企业,一个连基本程序正义都不讲的企业,有什么资格谈"合规经营""服务地方发展"?

      六、平度供电公司的投诉——回避实质问题,只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平度供电公司在向平台的投诉中,大量引用我监督网文中的词句,将我方的正常监督指控为"捏造片面事实""使用侮辱贬损性词汇""歪曲政策适用逻辑""恶意绑定管理人员负面定性"。

      但投诉中对核心问题一字不答:

      7000万红线外投资到底该谁出?为什么不执行国办函〔2020〕129号?

      40000KVA的大负荷为什么从110千伏强行降至10千伏?

      2019年已确权的土地,凭什么用2020年的政策追缴配套费?

      你们凭什么冒用12398的名义给自己出具答复书?

      青岛供电公司有什么理由为下级单位的违规行为盖章背书?

      "不解决问题、只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这就是平度供电公司的真实写照。

      七、恳请于强经理:接过并依法处理好这个"烫手山芋"

      于强经理,您从黄岛调任平度,带来的是先进经验和务实作风。前任留下的,是企业被逼停的工地、每年200万元的电价差价损失、对法治营商环境的严重透支。我们恳请您:

      1、叫停违规方案,恢复110千伏供电;

     2、责成依法投资,由供电公司全额承担红线外电网投资,严格执行国办函〔2020〕129号和发改体改〔2023〕1054号;

     3、拒绝历史追溯,2019年已确权土地不得追缴2020年后的配套费;

     4、出具正式整改回复,并对违规履职人员予以追责;

     5、请青岛供电公司停止护犊子,正视法律、正视政策,不要再用监管权威打压守法企业。

      我们相信于强经理不是庄立生。在山东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今天,没有人能继续无视法律、无视政策、无视一家守法民营企业的合理生存权。我们将保留依法索赔全部经济损失的权利。

      这一次,我们不仅要电,更要一个公平。为保护账号可以主动撤稿,但对法治公平的诉求,绝不撤。

     附:我方正式诉求

      请平度供电公司出示可以针对2019年已确权土地征收2020年新规配套费的具体政策文号及适用解释;如无合法有效文件,请取消该项收费要求。

      严格按照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执行,红线外的外接供电工程由贵方全额投资建设,我方仅配合办理必要手续,不承担任何外线建设资金。

     我方愿意积极配合合规的用电报装流程,依规缴纳电表、计量装置、红线内施工等全部合理合规费用,希望双方按照国家政策正常办理业务。

      求助人:青岛启航轮胎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176-5711-6938

     2026年7月4日

 

      七律·观平度供电公司事有感

      四万购车索十万,

      赴京敢令筑长龙?

      法无溯往成空话,

      电霸横眉理自封。

     公章竟代天威判,

     上护偏怜逆子凶。

     莫道屏前文字撤,

    民心筑路更难容。

     作者:追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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