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黎宗平举报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左各庄镇派出所涉嫌存在履职不作为 问题,对涉嫌盗窃的刑事案件不予依法立案,漠视群众合法财产 权益,未依法履行法定办案职责,该情况园区镇政府亦知情。涉 案人员李明杰公然声称左各庄镇、文安县、廊坊市、河北省均不 会对此案立案。
事实经过:
本人于2024 年10 月承租文安县左各庄镇工业园区3 号 厂房,签订租期三年的租赁合同,租金按年缴纳,租赁期限至 2027 年10 月,由本人弟弟黎宗玖全权代理厂房相关事务。厂 房用于木方边皮料加工经营,2026 年4 月我返回老家,厂房处 于停产状态,仅依靠两套监控设备远程看管厂区。2026 年7 月 29 日,厂区两套监控全部离线。7 月30 日上午,我委托当地 老乡前往厂房现场查看,才发现厂区财物被人处置。
事后了解,李明杰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动用挂车、抓车,将 我存放于厂区内80 余吨木料全部拉走,被盗木料价值6 万余元;同时我方价值50 余万元生产机械设备也遭到扣押。我本人 并不认识李明杰,双方不存在经济往来或者纠纷。
事件发生后,我本人在老家报警,也委托当地老乡向左各庄 镇派出所报警求助,派出所民警虽到达现场,但未能制止财物被 拉走扣押的行为。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已经达到刑事盗窃案件立 案标准,但相关部门未依法刑事立案。
举报请求:
1.请求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部门核查本案办理全过程,审查 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督促公安机关对涉案价值6 万余元木料被盗窃一案正式 刑事立案侦查,抓捕涉案嫌疑人,依法追回被盗木料以及被扣押 的价值50 余万元机械设备。带黑社会性质团伙。
3.依法调查处置办案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不履职的 问题,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依法彻查李明杰纠集闲散人员侵占私人财产相关问题,维 护举报人合法财产权益。
举报人:黎宗平(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
联系电话:15972572388
2026年11月1日
以下附带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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