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三令五申清欠民企账款,松桃县政府为何敢与中央公然唱对台戏?
尊敬的李睿书记:
我是重庆昕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培斌。2026年8月18日,我曾向您呈上第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政府及旗下平台公司贵州汇森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恶意拖欠我司1.78亿元巨额款项的恶劣行径。今特向您呈上第二封举报信,恳请您在百忙之中予以高度重视。
一、中央号令如山,松桃县政府为何置若罔闻?
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郑重指出:“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
2025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对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2026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方案》。2026年8月21日,李强总理再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明确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大力整治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细化拖欠企业账款失信行为认定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还深刻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也曾严正指出:“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国企,都要坚决杜绝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政府部门这样做更是有违‘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基本职责”,“清欠工作不仅关系市场经济秩序、营商环境优化和市场预期,更直接事关政府公信力,必须坚决有力一抓到底。”
李睿书记,中央的号令如此明确,要求如此坚决,松桃县政府为何充耳不闻、置若罔闻?难道中央的决策部署到了松桃县就可以不执行吗?难道“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基本职责到了松桃县就可以不履行吗?
二、司法裁决铁证如山,松桃县政府为何敢公然践踏?
我司与汇森源公司的纠纷,历经重庆仲裁委员会(2023)渝仲字第1205号《裁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渝01民特512号《裁定书》、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黔06执异34号《裁定书》三重司法审查,裁决合法有效、铁证如山。依据生效裁决暂计算至今,汇森源公司共欠我司1.78亿元。
然而,2026年8月26日,在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的执行调解会上,松桃县政府派出的副县长、国资委工作人员、汇森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代理律师,提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解决方案”——拒绝支付全部利息、拒不支付延期履行加倍利息、拒不支付律师费、拒不支付诉讼费,只同意支付5300万元,且还要分10至15年付清,并主要以资产充抵!
李睿书记,请您评一评这个“道理”:
1.78亿元的生效裁决,到了松桃县政府这里,被砍掉了整整1.25亿元!利息不给、加倍利息不给、律师费不给、诉讼费不给——生效裁决在他们眼里难道就是一纸空文吗?法律在他们眼里难道就是可以随意讨价还价的买卖吗?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裁决是法律的最终体现,具有绝对的权威。松桃县政府这一系列“这不付、那不付、这要撤销、那要退回”的行径,哪里还有半点对法律的敬畏?哪里还有半点对法治的尊重?这难道不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和践踏吗?
三、恶意拖延长达九年,松桃县政府何以如此肆无忌惮?
汇森源公司拖欠我司款项已长达9年多。9年!整整9年!一个企业有几个9年可以等待?一个民营企业家有几个9年可以耗得起?
法律明确规定延期履行要支付双倍利息,其立法精神本身就是对拖延执行、拒不执行的一种惩戒。可到了松桃县政府这里,反倒成了“拖延有理”——拖得越久越有理,拖得越久越不用承担责任!按松桃县政府的逻辑,恶意拖延9年不但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反而可以把1.78亿元的债务砍到5300万元,还要分15年慢慢付。这哪里是在履行生效裁决?这分明是在用公权力对民营企业进行二次掠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法律法规,强化失信惩戒。”可松桃县政府的行为,恰恰是在奖励失信、纵容失信、鼓励失信!这与中央“强化失信惩戒”的要求完全背道而驰!



以上三个图片说明:目前李培斌因为积劳成疾,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之中!
四、转移40多亿资产仅留空壳,这是不是违法犯罪?
更令人发指的是,汇森源公司通过虚构采购、借款、工程款、入股分红等手段,将40多亿元资金全部转移,仅余一个空壳公司。我司起诉后,该公司还继续以借款等方式转移了数千万元,8千多万元对外投资在2026年4月莫名消失,名下唯一不动产也被转移。
李睿书记,40多亿资金哪去了?8千多万对外投资怎么“莫名消失”的?名下的不动产是怎么被转移的?
这些行为,难道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吗?难道不涉嫌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吗?难道不涉嫌诈骗吗?我司已多次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将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可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民营经济促进法》已明确规定要“强化对拖欠主体的强制执行”。对于这种公然藐视法律、恶意转移资产、拒不执行生效裁决的行为,如果连司法机关都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的权威何在?公平正义何在?
五、一个濒临绝境的民营企业家,还能撑多久?
为了支付广大民工的工资和材料商的款项,我把能卖的都卖了,能抵押的都抵押了,借遍了所有亲朋好友,将民工工资和材料商款项支付到了98%以上。我司早已丧失经营能力,举步维艰、彻底停摆,各种诉讼缠身。
我本人、老婆、女儿及侄女等全部被限制高消费,日常生活全靠亲朋好友救济。2025年3月10日,我突发大面积心梗,连做手术的钱都没有,幸亏有好心人借钱手术才保住了一条命,而今更是慢性肾病三期、高血压、高尿酸血症、肝功不全等疾病缠身,精神处于彻底崩溃的边缘。
李睿书记,我是一个年近花甲的人,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了讨回本该属于我们的血汗钱,我连命都差点搭进去了!
松桃县政府提出的那个“解决方案”,哪里是在解决问题?分明是要把我们往绝路上逼!分明是要用5300万分15年付清的“方案”把我和我的企业活活拖死、耗死、逼死。
六、我的六点恳求
李睿书记,您是省纪委的领导,是国家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我恳请您:
第一、恳请您责成有关部门立即对松桃县政府及汇森源公司恶意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拒不执行生效裁决的问题进行严肃调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恳请您督促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一切强制执行措施,责令汇森源公司立即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全部义务,包括全部本金、利息、延期履行加倍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分都不能少。
第三、恳请您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对汇森源公司恶意转移40多亿资产、拒不执行生效裁决的涉嫌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绝不能让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第四、恳请您督促司法机关依法执行汇森源公司名下所有可执行资产,包括桃花邑生态主题餐厅、存货、预付款、应收款、在建工程等,坚决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被进一步转移和隐匿。
第五、恳请您责成有关部门详细核实汇森源公司的全部资产状况,查清40多亿资金的去向,查清8千多万对外投资“莫名消失”的真相,给民营企业一个交代,给法律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交代。
第六、请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我本人。
李睿书记,我代表重庆昕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代表那些等着拿工资养家糊口的民工兄弟们,恳请您主持公道!
习近平总书记说:“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既然是“自己人”,为什么松桃县政府要这样对待“自己人”?既然是“自己人”,为什么生效9年多的裁决得不到执行?既然是“自己人”,为什么要用5300万分15年付清的方式把“自己人”往死路上逼?
李睿书记,我相信您会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此事,还我们民营企业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尊严,还社会一个正义!
此致
敬礼!

举报人:重庆昕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培斌
联系电话:16623927001,13500313270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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